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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唐最后一个道士

第4章 一封情书

明革捧着木桶,望着水中倒映的一张脸。

这一刻他已经死心了。水中的脸是自己的脸,但是却不是之前的自己,而是十年前的自己。水中的脸,是十八岁的明革。

这么说自己的确穿越了,而且还穿越到了最悲惨的地步——做了奴隶!

这一点真不怪别人,只怪明革自己。

他们这群俘虏被押送到了乐寿县,然后有人问他们是否加入窦建德的长乐军。

明革当然不肯当兵。虽然他不知道现在具体是哪一年,可是听到窦建德的大名,就知道这是隋末唐初最乱的时候。这时候当兵打仗,有几条命都不够丢的。所以明革果断拒绝了。

结果没想到,拒绝当兵的后果是变卖为奴!他就这样成为了乐寿县铁匠葛豪家的一名奴隶。

乐寿县有好几个铁匠,葛豪无疑是其中技术最出色的一个。他家的铁匠铺是父子兵——父子二人开的铺。这年头大部分买卖都是如此。随着他技术越来越好,年纪越来越大,葛豪觉得人手越发的不够。

这一次长乐王大获全胜,抓获了大量奴隶,葛豪趁机就买了个年轻的,而且还是个和尚!

明革被所有人都认为是和尚,因为他有一头短发。这时空的男人都是留长发的,光头只有和尚。明革不是光头,他是寸头。但这被认为是光头来不及刮长出来的短毛,所以他必然还是和尚。

和尚好啊。很多和尚都是孤儿出身,这样省好多麻烦,而且这个和尚看起来很年轻,买来能用很久很久。葛豪觉得这个奴隶甚至可以传到孙子辈,所以虽然贵点也值了。

明革作为奴隶被买来,那自然没什么好说的了。隋唐时代,奴隶是合法买卖。

《唐律-杂律》中所记:诸买奴婢、马牛驼骡驴,已过价……立券之后,有旧病者三日内听悔,无病欺者,市如法。

奴隶和牛马骡一样,都可以买卖,而且买卖之后如果买主发现奴隶有病,还可以找卖家退货。

明革此时的身份地位和葛豪家的牛马一样。如果说唯一有点区别的,那就是他不用睡在牲口棚,晚上可以在房间里睡觉。

但是也仅此而已了。他都不允许和主人家一起上桌吃饭。在葛家,他仅仅是个人形牛马而已。

一开始明革完全接受不了这些。他是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,而且他是二十一世纪的人,更没可能经历过这些。然而形势比人强,到此山唱此歌,入乡就得随俗。明革很清楚,自己一个人挑战整个社会的秩序,只有死无葬身之地。所以他尽管完全无法接受却也不动声色的接受了下来。

每天天不亮,明革就要从自己那一堆烂被褥中爬起来,拿着水桶走出院门去到街上的水井打水。他要在天亮前将一个半人多高的水缸挑满水。明革之前身体孱弱,从来没有进行过这么高强度的劳动。然而穿越到这个时空之后,他的心脏完全好了,身体也结实了不少,虽然比葛家父子力气小的多,但是也比在二十一世纪强了很多。

这也算穿越福利吧。明革一边将水桶沉进水井,一边一次次的回忆过去。

他是在电闪雷鸣中穿越到此。来时候赤条条无牵无挂,别说手机了,就连衣服都没有半件。来到这里就赶上窦建德大败隋军,然后自己莫名成了葛家的一名奴隶。

这绝对是不可以接受的,明革必须想办法回去。既然来时候坐的是闪电,那么回去想来也和闪电脱不了关系。

明革如今非常盼望下雨。下雨就可能闪电,如果再有一道闪电劈下来,也许自己就回去了。虽然这个想法看起来很荒谬,但是自己穿越到隋唐已经很荒谬了,所以回到来时的地方,也未必更加荒谬。

为了这个穿越回去的目标,明革暂时忍受了下来。他刚到此地,人生地不熟,也不知道能向哪里跑。而且相比别的地方,他更愿意暂时留在这里。因为这个地方的人说话口音他完全听得懂。

这里的人是河北河南交接地方口音,而明革老家是河北的,所以他能和这里的人无障碍交流。也正是因为这一点,所以他没有露馅。

没有任何人怀疑这个假和尚来自遥远的未来——葛家人只当他是个被抓来的和尚。

两个木桶,压在扁担两头,扁担压在明革的肩膀。此时他的肩膀火烧火燎的疼痛,简直是蚊子站在上面都能让明革疼的叫出声来,然而明革咬紧牙关一声不吭。

他知道自己必须熬过最艰难的开始。这具身体以前是温室里的花朵,还带内伤。现在来到古代,没有了温室,自己必须承受的住所有风雨。既然老天爷给自己治好了心脏,自己更没有理由抱怨生活了。本来明革以为自己都活不过今年,现在看来,老天爷还没想让自己死,他只是把自己丢到这里来受苦。

苦是可以熬过去的,只要咬紧牙关!

等他挑满了一缸水,天已经放亮。葛家的两个女人起床洗漱之后开始忙碌做早饭。

那是一对姑嫂,小姑葛清禅十六岁了,还待字闺中没有出嫁。这点总被她嫂子暗地里向她哥哥抱怨。这么大姑娘,早该寻个主儿嫁了,怎么还一直在家里吃闲饭呢!我们要养她到多久?

只是这种话葛大嫂只敢背着葛清禅说,当着小姑的面,葛大嫂收敛许多。这个小姑可是个泼辣货,家里谁都不敢惹她。

姑嫂俩麻利的做完早饭,葛豪父子和两个小孙子才起床梳洗吃饭。

这时候葛清禅端着一个木质食盘,食盘上是一碗小米粥,两个粗面炊饼,一小块咸菜。这就是明革的全部早饭。如果放在从前,这些食物明革真有点吃不下去。然而来到这个时代,又经过十几天的强体力劳动,明革的身体已经彻底换了状态。

他只嫌食物少,绝对没有吃不下去的可能性!

葛清禅放下食盘,明革立刻盘膝坐下——他的生存环境就是如此连个矮凳子都没有,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。

明革吃完最后一口食物,看着碗底干净的简直不用水洗,他才放下碗筷。这时候明革突然发现有点不对。

往日葛清禅放下食盘就会离开,怎么今天她没有走呢,而是站在一旁若有所思。

眼见明革吃完,葛清禅突然说道:“小光头,你是不是认识字?”

小光头就是明革在这个家的代号——葛家没人关心他本名是什么。

明革没想到葛清禅会这么问自己。自从他来到葛家之后,明革别说写字了,他连说话都很少,每天几乎不超过三句,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哑巴。

这小姑娘怎么发现自己认字的?

“别装,那天我哥考校我俩侄子功课,让他们在地上默写论语,我看你偷偷嘲笑我俩小侄子了!”

“……”原来如此。真是草莽之间藏龙卧虎啊。

明革没想到自己在那个不经意之间暴露了识字的本事。

葛豪的两个小孙子到了开蒙的年纪,在县城里面的学堂读书。葛清禅的哥哥葛剑不认字但是却喜欢考校儿子。这俩小子就蒙他爹,会写不会写的在地上用树枝乱写一起,反正他爹也不知道对错。

别说他们的爹不识字,就是整个葛家都没人认识字。这也是葛豪一定要送孙子去学堂读书的原因——要通过读书改换门庭。

面对这俩小子的小聪明,明革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支教时候的一幕一幕,忍不住笑了笑。没想到葛家还有个如此精明的葛清禅,自己这点小动作都没有瞒过她的眼睛。

“葛娘子,我多少认识一点字。”明革现在大概知道了本时空的一些称呼。比如对女人,称娘子,小娘子,都不会错。

“真的认得?那就好。你给我看看这封信。”说着话,葛清禅从口袋里面掏出了一张叠的方方正正的纸。她伸手递给了明革。

明革刚拿到手里,葛清禅神情一变,恶狠狠的威胁道:“看完之后,你对谁都不许说,否则我就把你卖给百戏团的,让你生不如死!记住没有?”

“葛娘子,我不会对任何人说的。”

虽然葛家人是自己的主人,在这个时空,自己是葛家的奴隶,但是明革将这一切仅仅当作是伪装,他觉得自己仿佛在一出戏里面似的,一时半会还没有彻底融入。

他以看戏的心态看待一切,到也不觉得葛家可恶。反倒是这个小姑娘的样子让他感觉到一丝丝的人间生机。

“读给我听!”葛清禅手指纠结在一起,又期盼又担心的望着明革——当然是望着那封信。

“其形也,翩若惊鸿,婉若游龙。荣曜秋菊,华茂春松。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,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。远而望之,皎若太阳升朝霞;迫而察之,灼若芙蕖出渌波。秾纤得衷,修短合度。肩若削成,腰如约素。延颈秀项,皓质呈露。芳泽无加,铅华弗御。云髻峨峨,修眉联娟。丹唇外朗,皓齿内鲜,明眸善睐,靥辅承权。”

“等等,这是什么意思?”葛清禅完全听不懂明革在说什么,连忙打断了他的吟诵。

明革也没有料到葛娘子拿出一纸洛神赋。曹植曹子建的这首《洛神赋》,乃是千载名篇。才高八斗的曹植将所有才气都用在赞美洛水之神上了,这篇《洛神赋》任何人读了都会对洛神由衷的爱慕。

这……

明革意识到这应该是有人写给葛清禅的情书。这时空认字的人不多,能写出洛神赋的,更应该是凤毛麟角。这是谁写的呢?

“小光头,到底什么意思啊?他在骂我?”葛清禅急了。她每个字都听明白了,但是连在一起,她一个字也没听懂。

“怎么会骂你呢?这个人在赞美你。”

“赞美我?”

“夸你漂亮。”

“夸我?怎么夸的?快给我讲讲。讲得好,晚上给你一块肉!”

“他说你,翩然若惊飞的鸿雁,婉约若游动的蛟龙。容光焕发如秋日下的**,体态丰茂如春风中的青松。时隐时现像轻云笼月,浮动飘忽似回风旋雪。远而望之,明洁如朝霞中升起的旭日;近而视之,鲜丽如绿波间绽开的新荷。体态适中,高矮合度,肩窄如削,腰细如束,秀美的颈项露出白皙的皮肤。既不施脂,也不敷粉,发髻高耸如云,长眉弯曲细长,红唇鲜润,牙齿洁白,一双善于顾盼的闪亮的眼睛,两个面颧下甜甜的酒窝。”

“他真的这么说我?”葛清禅的脸上飞起一抹绯红,一双眼睛越发的明亮。

“不止。他还说了:叹匏瓜之无匹兮,咏牵牛之独处。浮长川而忘返,思绵绵而增慕。夜耿耿而不寐,沾繁霜而至曙。”

“这又是什么意思?”

“他是说他就像瓠瓜星和牵牛星一样,单身一人。每时每刻,每日每夜,他都在思念你,想你想的忘了回家,睡不着觉。”

“啊,真好!”葛清禅小心翼翼的将那封信拿回手里,翻来覆去看了又看。虽然她一个字都不认识,但是却又像每一个字都钻进了她的心里。

最终,她将信叠好放回口袋:“小光头,不许和任何人说,否则我抽你一百,不,一千鞭子!”

明革认真的对着小姑娘点了点头。葛清禅根本没看他,而是魂飞天外,自言自语道:“他这么喜欢我,我怎么能告诉他,我也喜欢他呢?”

这时候,葛清禅仿佛再次发现了明革,她扭头对明革说道:“小光头,你认识这么多字,那你给我写一封回信。你就说,我也喜欢他。”

说着话,不等明革同意,她风一样的跑了出去,转眼又跑了回来。这次他带来了文房四宝,笔墨纸砚。

葛家孙子入了蒙学之后,这东西他家就有了。

葛清禅麻利的开始磨墨。一边磨,一边对明革说道:“小光头,我知道写字不能那么大白话,你快告诉我,我应该怎么告诉他,我也喜欢他。”

“你这样说。”明革拿起毛笔,沾满墨汁。这时候明革暗自庆幸,自己以前喜欢书法,一手毛笔字还算说得过去,否则这时候可就麻烦了。

他提笔写道:“青青子衿,悠悠我心。纵我不往,子宁不嗣音?青青子佩,悠悠我思。纵我不往,子宁不来?挑兮达兮,在城阙兮。一日不见,如三月兮。”

“啊,你真的会写字。”葛清禅这时候才意识到明革原来会写字,而且这一副字似乎写的还挺不错的:“这么多字,是我喜欢他的意思吗?”

“不只是。这意思是:青青的是你的衣领,悠悠的是我的思念。纵然我不曾去会你,难道你不把音信传?青青的是你的佩带,悠悠的是我的情怀。纵然我不曾去找你,难道你不能主动来?来来往往张眼望啊,在这高高的城楼上。一天不见你的面啊,好像有三个月那样长!”

“啊……”葛清禅想不到明革把自己的话转达的如此传神,真是说到她的心眼里面去了。

给她写这封信的人,家世显赫,是她高攀不上的,所以昨天人家给她这张纸的时候,她都不敢胡思乱想,更不敢让别人知道。她只能偷偷的找明革来让她给自己看看。当她知道那个男人在向她示爱的时候,葛清禅都欢喜的疯了。她连忙要回信说自己也喜欢他。

没想到这个小光头比她想的周到万分,写了这么一段话。这段话不但充满了儿女情怀,还让自己变得不那么着急忙慌想嫁给他,而是让他赶紧来上门提亲。这就顾了自己的面子。

真是好啊!这个奴隶算是买对了,白赚一大笔了!

“好,小光头,写的好,今晚给你加两块肉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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